星华新材: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1 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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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2 人,可办理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8,41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284%,
股份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布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7
月 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满足,并根据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相关授权,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首次授予情况如
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9 日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0 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25 人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0.89 元/股
  (五)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七)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姓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次拟授予限       占本计划首次
  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制性股票总数的       授予日股本总
                         比例(%)        额的比例(%)
 查伟强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秦和庆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张琦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夏丽君    副总经理、财务   20000    3.3333%     0.0167%
           总监
 王红力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会秘书
 张金浩       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19 人)    380000   63.3333%    0.3167%
     小   计           500000   83.3333%    0.4167%
    预留部分             100000   16.6667%    0.0833%
     合   计           600000   100.0000%   0.5000%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于本激励计划公告日的股本总额的 1%。
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八)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33%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33%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34%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取得的股份同
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
  (九)本激励计划的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3 至 2025 年的 3 个会
计年度,以 2022 年为基准年度,每年度考核具体目标如下:
   归属期                   公司层面考核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营业
          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年营
          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22 年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年营
 第三个归属期   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若无特殊说明,以上营业收入指标指经审计后的合并利润表营业收
入数。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若
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上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相关,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
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归属额度: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
个人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与批准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对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6 月 29 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
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
意见书。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
律意见书。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
差异情况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公司首次授予价格由 11.59 元/股
调整为 10.89 元/股。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中 1 人离职,公司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同时因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或扣非后净利润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
目标,公司作废其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公司首次授予价格 10.89 元/股调整为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中 2 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离职,公司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6,800 股。公司首次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1,600 股调整为 294,800 股,授予人数由 24 人调
整为 22 人。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股调整为 10.02 元/股。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公司首次授予
价格 10.02 元/股调整为 6.32 元/股;授予数量从 294,800 股调整为
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分
别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2026 年 5 月 18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以及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首次授予价格 6.32 元/股调整为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说明
     (一)关于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33%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33%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34%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将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二)关于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具体如下: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满足归属条件。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 2022 年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年营业    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
     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若无特殊说明,以上营业收入指标指经审计后的合并利润表营          12,425.38 万 元 , 较
     业收入数。                                2022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           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
     支。若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
     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长 34.85%,公司业绩
                                          指标符合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上年度个人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绩效考核结果相关,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          仍在职的 22 名激励对
     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归属额度:若各          象 2025 年个人绩效考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                        核结果均为“A”,本
           考核结果     A      B     C    D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为 10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
     划归属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
     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后续将办理 22 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五、本次拟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        本期可归属限        本次归属数量
激励对象           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        制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限制
 姓名                     性股票数量         (股)          性股票的比例
                         (股)                         (%)
秦和庆     副总经理、董事          26,164         9,928        37.95
张金浩            董事         26,164        9,928         37.95
张国强            董事         26,164        9,928         37.95
黄紫云     董事                26,164        9,928         37.95
王红力  副总经理、董事会             26,164        9,928         37.95
     秘书、财务总监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17 人)           444,788       168,776        37.95
       合   计             575,608       218,416        37.95
  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2023 年 6 月 29 日首次授予数量为 20,000 股/人,因 2025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授予数量调整为 26,164 股/人。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22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 218,416 股
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 22
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
符合归属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有关事宜,本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秦和庆先生的配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 200 股,除此之外,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
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为避免短线交易行为和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统一管理,经征得上述 5 名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同意,公司将延期办理本次符合条件的 5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股票归属事宜,待相关条件满足后再统一为 5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办
理。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归属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归属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相关规定,确定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
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
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
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
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属股份登记完成后(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
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备查文件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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