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8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扩充 AI 云算力资源池并服务在手订单,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并行
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外购模式与上游算力供应商新疆银丰智能算力技术有
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租入 GPU 算力资源,租用期限三年,合同金额预计不超
过人民币 16,588.8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通过共建模式和外购模式构建算力资源池。本次拟向新疆银丰采购
GPU 算力资源系公司在外购模式下,与上游算力供应商签订算力资源采购协议,
通过对接调试将该部分 GPU 算力资源纳入公司算力服务平台,并根据下游客户
的计算需求提供算力服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定,本项
采购按照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形式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采购事项不涉及购买或
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租入 GPU 算力资源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 45,971.58 万元,本次拟采购 GPU 算力租赁
服务合同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6,588.80 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但尚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根据《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1.3 条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四十六
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名称:新疆银丰智能算力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延安北路街道团结院社区延安北路 3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 年 7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李强
实际控制人:郭戈伟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
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集成电路制造;
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零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
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财务状况:
总资产:34,916,423.29 元
净资产:16,174,218.64 元
营业收入:36,032,893.91 元
净利润:15,215,298.02 元
以上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本次交易标的为 GPU 算力资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
定,本项采购按照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形式进行会计处理。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 GPU 算力资源,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固定资产系 GPU 算力服
务器,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系参考相关算力资源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即公司全资子公司,下同)应按照订单确认的约定向乙方(即
合同相对方,下同)缴纳服务费。付费方式为月预付,每月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
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个月费用给乙方。本协议
项下的结算按照非自然月计收月服务费。自服务实际开通之日的零时到次月同一
日期的零时止,依此循环,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足一个结算周期的按该结算周期
内甲方实际使用天数进行结算。
(2)押金为一个月服务费用,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
方指定账户,乙方在收到甲方押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对应金额的收据。此押金
用以抵扣最后一个月账单金额。
开始进行技术测试验收,验收时间不超过 3 日,从第 4 日开始进入服务期。
(1)甲方逾期付款,除补交应付金额外,还应根据逾期付款天数按每日应
付金额的 0.3%的标准另付滞纳金。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10 日,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支付一年服务费用总额的 0.3%/日作为违约金,并要求甲方继续履行。
(2)乙方延期交付 30 日内(含 30 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年服
务费用总额的 0.3%/日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延期交付超过 30 日
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解除本合同,无需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3)经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确认开通的计算资源,如非因乙方
原因,甲方在该等资源使用期限内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甲方须在协议终止后
足额支付赔偿金,支付金额即实际已开通算力月度算力服务费用×协议服务期剩
余月度数×100%(如不满一个月的,则按实际剩余天数进行计算)。乙方开通的
计算资源不符合双方确认的资源数量、型号且乙方不能在合理期限内调整正确
的,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对应的当期应支付金额的 10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责任。
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不免除其按照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义务。如果乙方原因导致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需要按照未履行部分 100%赔偿,并承担甲方因迁移数据
产生的合理费用。
(4)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可用性不达标,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提供
补偿(以自然月为单位累计计算):
当服务可用性<90%时,按月度服务费的 100%补偿,甲方有权选择无责解
除本合同。
如出现重大事故的,即如实际损失高于上述金额的,以实际损失为准,同时
甲方有权无责任终止合同。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超算云服务及算力运营服务提供商,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
等客户提供高性能计算服务。根据算力资源来源分类,可分为公司向外部算力
资源提供商采购的外购算力和共建模式下形成的自有算力,二者共同组成公司
算力资源池。2023 年以来,以“生成式预训练模型”及“人工智能驱动的科
学研究”为代表的 AI 算力需求持续增长,为进一步扩充公司 AI 云算力资源池,
服务当前在手订单用户,公司拟进行本次 GPU 算力资源采购。
本次拟向新疆银丰采购 GPU 算力资源系公司在外购模式下,与上游算力
供应商签订算力资源采购协议,通过对接调试将该部分 GPU 算力资源纳入公
司算力服务平台,并根据下游客户的计算需求提供算力服务。本次采购 GPU
算力资源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求及战略发展方向,预计将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合同不构成关联交
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相关资源,保证合同的实施执行。但合同
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延缓履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
止,请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武汉并行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新疆银丰智能算力技术有限公司签署
的采购合同。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