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股份: 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1 2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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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光大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光证资管泰禾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光大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光证资管泰禾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
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光证资管泰禾股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1号”)持有公司股份794,547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18%。资管计划1号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794,547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0.18%)。前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
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2号”)持有公司股份
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
计不超过3,705,4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2%)。前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
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资管计划1号和资管计划2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资管计划1号及资管计划2号为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该
计划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以下简称“持有人”)
为参与战略配售所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26年4月13日,该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股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一)资管计划1号
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管计划1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资管计划1号         794,547         0.18%
  (二)资管计划2号
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管计划2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资管计划2号        3,705,453       0.8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本次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资管计划1号                794,547                  0.18%
资管计划2号                3,705,453                0.82%
  注 :若 计 划 减持 期 间 出现 送 股 、资 本 公积 金 转 增股 本 、 配股 等 事 项, 拟 减持 股
份数 量将 相应进 行调 整。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资管计划1号、资管计划2号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承诺如下:“泰禾股份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
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
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减持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东
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
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
不确定性。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的其他
有关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规定,股东将严格遵守承诺进行减持。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并及时向上市
公司董事会通报减持进展情况。
行股份减持,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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