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
益的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有效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
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
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
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子
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
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及职责
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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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指标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中,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必须同时满足
如下条件: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注: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
润”指标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
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
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
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价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
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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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期间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年度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保持一致,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
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八、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日内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的,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九、考核结果归档
记录。
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可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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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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