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
机构”)作为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生物”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华生物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相关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1号《关于核准成都康华
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1,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0.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05,55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57.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98,097.3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20年6月1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D10135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 金额 比例
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 62,480.81 62,480.81 63.69%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子项目 10,261.12 10,261.12 10.46% 康华生物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7,000.00 25,355.37 25.85%
合计 99,741.93 98,097.30 100.00% —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资金 集资金 资进度
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 62,480.81 62,480.81 48,550.74 77.71%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子项目 10,261.12 10,261.12 10,533.94 102.66%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7,000.00 25,355.37 25,355.37 100.00%
合计 99,741.93 98,097.30 84,440.05 86.08%
说明:以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在已审批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
管理,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一)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经过审慎研究,在不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用途等前提下,将“康华生物疫苗
生产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由2026年6月30日调整为2027年12月31日。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募投项目用于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的生产,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待药品补充申请获批、
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后方可投产。根据近期公司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
情况,在本次募投项目已完成技术审评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核心产品的剂型升级
工作开展,公司将新增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稀释剂预灌封剂型
与募投项目合并申报药品补充申请,进行合并申请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
与竞争力。鉴于上述申请调整及最终审批尚需一定办理与审核周期,公司经审慎
研究,决定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除前
述原因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现有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产能正常供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调整未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强化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与管控,根据募投
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以确保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项目推进的稳健性,
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
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未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同意将“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
整为2027年12月31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康华生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
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耀 王嘉麟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