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4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6.6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06,6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15%;最高成交价
为 5.4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80,998,765.98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回购期间,公司已按规定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06,6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15%;最高成交价为
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
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的资金来源、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实施期限等,符合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
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
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
条件。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
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406,600 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
减少注册资本。按照目前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股份回购全部注销后预计股份
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28,184,696 100 1,712,778,096 100
股份总数 1,728,184,696 100 1,712,778,096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以实际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办理结果为准。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
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
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