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23160 债券简称:泰福转债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7 号)同
意注册,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4.89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3,489.00 万元,期限六年。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为“123160”。泰福转债转股期自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8 年 9 月 27 日止。
公司将于近日发布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实
施权益分派方案的,如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的,或者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
总额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的,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公司应在
可转债暂停转股后及时办理权益分派事宜,并及时申请可转债于除权除息日
恢复转股。”以及根据《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公式”条款(详见附件)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为保证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顺利
实施,泰福转债将自 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
停转股,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期间,泰福转债正常交易,敬请泰福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
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
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
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
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
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