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78 证券简称:辰奕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的原因,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 年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因上述原因不得解除限售的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
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05,931,008 股。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90,003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从 105,931,008 股减少至 105,741,005 股,注册资本将相应从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
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的,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
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
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
方式如下:
会办公室
信封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
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