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保障公司规范运营与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中,吉利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均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顾诚先生、黄庆先生、吉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