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6-035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
体时间为2026年7月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铜箔有限公司会议室。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50 人,代表股份
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10,531,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1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48 人,代表股份 8,968,5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8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49 人,
代表股份 19,500,1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07%。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531,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58%。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423,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23,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2%;反对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6%;弃权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2%。
关联方回避表决情况:与本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19,421,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73%;反对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421,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9%;反对5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6%;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次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甘国庆先生、印大维先生、王同先生、陈四新先生、
谢晓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上5名非独立董事将与独立董事、
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9年6
月30日止)。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16,417,986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616,413,960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616,414,475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616,414,323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616,415,030股,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417,986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16,413,960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16,414,475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16,414,323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16,415,030股,当选。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次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徐淑萍女士、胡刘芬女士、魏海根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以上3名独立董事将与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三年(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16,470,065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616,464,557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616,462,969股,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470,065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16,464,557股,当选。
同意股份数:16,462,969股,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股
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