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分科技: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1 19: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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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58       证券简称:赛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同华高新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同华高
新”)持有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分科技”)股份
   同华高新持有的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以下简称“IPO”)前取得的股份,且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起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同华高新长期看好公司的发展,因其资金安排原因,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11,601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5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 4,164,64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246,961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同华高新出具的《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同华高新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31,050,000股
持股比例        7.4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1,05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同华高新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0,411,601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5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164,640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246,961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7 月 23 日~2026 年 10 月 22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资金安排原因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
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1.本企业/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和信
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
定股票减持计划。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本企业/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在
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满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本人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在
本企业/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华高新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同华高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
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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