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召
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具体如下:
审核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口山有色购买金信铅业相关资
产的关联交易事宜,是为了彻底解决金信铅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存
在的潜在业务竞争问题,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
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一
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页无正文,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谢思敏: 李志军:
饶育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