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6-054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9 号)同意注
册,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98,174.08 万元。债券简称为“天源转债”,债券代码为 123213,
转股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9 年 7 月 27 日,目前“天源转债”处于转股
期。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于近日根据相关规定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
派(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分派”)事宜。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
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
算方式”条款的规定(详见附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自 2026 年 7 月 2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止,“天源转债”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天源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
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
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
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