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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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说明 1-2
二、非经常性损益表 3-4
关于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平核[2026]0052号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 2023-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诚邦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
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诚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非
经常性损益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
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非经常性损益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
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诚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公允反映了诚邦股份公司 2023-2025 年
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诚邦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进行小额快速非公开发行股票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专项说明作为诚邦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进行小
额快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 年 6 月 30 日
张挺
男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