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6-6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
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
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二、首次回购股份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2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 ,最高成交价为17.15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17.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448,61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20元/股。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并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安排,在回购
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