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6-054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
●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风险提示: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需要等因素影响,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
施的风险。
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
险。
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7月1
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
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公司在综合
考虑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公司合理估值水平的基础上,
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
购。
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
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回购期间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
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
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66万股且不超过33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0.94%-1.89%。具体回购数量和金额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
毕时实际回购数量和金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
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
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
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
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
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商变更登记有关的全部事宜;
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3,000万元、上限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8
元/股(含)分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166万股,不超过333万股。若
回购注销全部333万股,则预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736,989 17.41% 30,736,989 17.75% 30,736,989 17.5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45,804,195 82.59% 142,474,195 82.25% 144,144,195 82.42%
合计 176,541,184 100.00% 173,211,184 100.00% 174,881,184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
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86,705.0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15,754.86万元。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6,000万元全
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的3.21%、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18%。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
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
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
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
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
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及回购期间的
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制作重大事项进展备忘录,并将按
照有关规定履行申报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
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公
司法》等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6年7月1日召开
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回购股份方案相关事项,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公司将根据《回购指引》等规定及时履
行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义务,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
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一)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将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三)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四)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
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五)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该专
用账户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
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的风险。
(三)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
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需按《公司法》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五)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