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6-025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期间累计回购股份 10,436,909 股。前述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至 2025 年 8 月 1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前述股份 1,680,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1%。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至 2026 年 1 月 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前述股份 551,795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0.33%。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前述股份 1,680,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6,525,114 股,占公司
总股本 3.88%。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的相关承诺和要求,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 1,680,000 股已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
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
减持前述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6,525,114 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6,525,114股
持股比例 3.8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6,525,11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规则要求,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股东名称
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 年 5 月 18 日
减持数量 0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10 日~2026 年 6 月 30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0 股
量
减持价格区间 0~0元/股
减持总金额 0元
减持比例 0%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当前持股数量 6,525,114股
当前持股比例 3.88%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
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在本次减持计划执行期间,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则
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