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6-39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4 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详见 2026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8)。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80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
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
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
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
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
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
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
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
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将全部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
相关程序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