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2026-030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
知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6年7月1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董事会秘
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牟伟、卞克、李永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
联交易的公告》(2026-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牟伟、卞克、李永进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陆海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
联交易的公告》(2026-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名牟伟、高健、卞克、高海伟、范旭东、郑金录为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
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名范黎波、史宏达、沈红波、于健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股东会
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产生新一届董事会
成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34)。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牟伟,男,汉族,1972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日照市岚山区委副书记,岚山区政府区长。现任山东港口日照
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高健,男,汉族,1970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硕士,高
级政工师。曾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港务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日照港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卞克,男,汉族,1982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曾
任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等职务。现
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本公司党
委委员、董事。
高海伟,男,汉族,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
任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纪检委员;本公司
生产业务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生产业务部部长。
范旭东,男,汉族,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本
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安
全环保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安全环保科技部部长。
郑金录,男,汉族,1976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正
高级工程师。曾任兖矿集团东滩煤矿副矿长;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山东能源集团营销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兖矿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牟伟、高健、卞克、高海伟、范旭东、郑金录均未持有公
司股票,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黎波,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教授(二级)、经济学
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师、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
府特殊津贴,本公司独立董事。
史宏达,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二级教授,博士学位。现任
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学院教授。
沈红波,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英国特许公认
注册会计师(ACCA)。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健生,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无党派人士,律师资格、公司法专业律
师资格、行政法专业律师资格。曾任德州学院政法学院教师,山东诚功(黄岛)律
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北京市正义(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黎波、史宏达、沈红波、于健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