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2 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本次担保金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余额(不含
额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江 苏 海 阳 锦纶新
材料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注:“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截至目前尚
未到期的担保合同金额合计数,未经审计。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为便于
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
进展。2026 年 6 月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保证合同》,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阳锦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15,000 万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
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海阳锦纶提供的担保余额 81,644.34 万元。2026 年至今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海阳锦纶提供担保 82,000 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 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6 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
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6.22 亿元(该担保额度包括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及原
有存续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2026 年 2 月 5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担保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 担 保人 类 型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海阳科技持股 86.67%
法定代表人 陆信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910694550033
成立时间 2013 年 5 月 16 日
注册地 泰州医药高新区创汇路 2 号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锦纶 6 高性能切片、锦纶 6 高性能纤维生产;化学纤
维、化学制品、纺织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
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
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产业用纺
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新材料技术
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 — 3 月 日/2025 年度(经
(未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 224,878.44 193,936.0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35,519.17 105,181.29
资产净额 89,359.28 88,754.72
营业收入 56,841.98 260,836.09
净利润 604.56 3,870.26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债务人 江苏海阳锦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本金限额 15,000 万元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
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
保证范围
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一、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
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
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期间 二、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
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
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海阳锦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
障其发展所需的运营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在
综合考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有利
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
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
总额为 252,092.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3.61%,均
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
担保或者因此导致的潜在诉讼事项。
特此公告。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