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6-070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石美金女士、肖永欢
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江
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曾琼芳女士、刘小云先生补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此之前,石美金女士、
肖永欢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提名曾琼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提名刘小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石美金女士,因个人原因辞任,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
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肖永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
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本次人员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
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未导致独立董事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将在本次变动生效后召开董事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确保本次
变动后审计委员会成员将不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将符
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存在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新任独立董事的提名,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曾琼芳女士、刘小云先生具备
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石美金女士、肖永欢
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各项独立董事职
责,公司对石美金女士、肖永欢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五次会议,认真审查了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曾琼芳女士及刘小云先生
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
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等;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曾琼芳女
士及刘小云先生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候选人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且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经济、
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曾琼芳女士、刘小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五次会议
二、
决议》;
三、石美金女士、肖永欢先生的《辞职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曾琼芳女士,1975 年 10 月出生,井冈山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学历,中国
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月在井冈山学院担任会计学讲师,2008 年 10 月至今在井冈山大学担任会计学副教授、
教授。
曾琼芳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小云先生,1984 年 2 月出生,江西奋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硕士学历,中国国
籍,无境外居留权。
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小云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