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元: 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再次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30 21:10:1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2026-079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收到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
赣 10 破申 1 号、(2025)赣 10 破申 1 号之一]及《通知书》 [(2025)赣 10
破申 1 号之一],抚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为三个月。
   一、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申 1 号],抚州中院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间至 2026 年 1 月 3 日。
申 1 号之二],抚州中院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间至 2026 年 4 月 3 日。
号之三],抚州中院再次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限三个月,即预重整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7 月 3 日。
   “本院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
精神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决定:
   再次延长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三个月,即预重整期限延长
至 2026 年 10 月 3 日。”
   预重整期限延长期间,临时管理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抚州中院的
要求履行职责,公司也将积极配合完成临时管理人及法院的相关工作,稳步推进
公司预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新元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