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30 2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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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15 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以口头及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增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 8 人,实到 8 人,占
公司董事总人数(8 人)的 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拟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进行
了调整,将该对象对应拟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
量调整至预留部分。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 人调整为 9 人,本激励
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00 万股调整为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 61.80 万股调
整为 59.4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由 7.20 万股调整为 9.60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 41.20 万
股调整为 39.6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由 4.80 万股调整为 6.40
万股。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梁甫、王辉作为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
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6 月 29 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9.40 万股,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9.60 万股,授予价格均为 33.95 元/股。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梁甫、王辉作为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管理,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
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
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
金等)不超过 9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
上述议案附件,与上述议案一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同意聘任彭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次会议决议;
决议;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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