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7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5 位,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投票选举刘平山先生担任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志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上述人员
(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平山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与日
常经营管理需要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提升经营决策的统筹效率。公司已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
机制,能够有效保障公司权力运行与职责分工的平衡,确保决策科学、执行高效、
监督到位。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性要求,在资产、人员、财务、机
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确保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
关规定,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组成如下:
先生为主任委员;
先生为主任委员;
女士为主任委员;
蔡妮娜女士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王志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陈正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吕
祥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魏云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志梅女士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李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曦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刘平山(董事长):男,1955 年 6 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学士学位。曾
任福建省人大办公厅副处长、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福建中福进出口公司总经
理、福建省华闽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平山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刘平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刘平山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控股股
东董事长,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本公司股份 545,002 股。经查刘
平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志明(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男,1971 年 2 月出生,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
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福州市公安机关公务人员、上海蓝顿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总经理、中国七星控股公司(香港上市)执行董事、运通星(中国)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兼总经理、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兼总
经理。
王志明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志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
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王志明先生担任控股股东董事,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经查王志明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邹璐(职工董事): 女,1990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
安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11 年入职,历任中福海峡(平
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中
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主任、职工董事。
王邹璐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王邹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王邹璐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经查王邹璐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妮娜(独立董事):女,1954 年 1 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研究生结业,
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州朝阳仪表厂财务股长、福州量具厂财务科长,中外合资福
建海山宾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福建电视台办公室副主任兼财务科长、东
南电视台台长助理、经济频道副总监,福建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四届、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独立董事。现任中
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妮娜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蔡妮娜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
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蔡妮娜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经查蔡妮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克忠(独立董事):男,1964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学
和工程管理双学士,美国 Univ.of Southwestern LA 管理与金融硕士。历任上海交
通大学管理学院证券投资讲师、上海亚洲商务投资公司高级分析师、美国 UTD
财务投资公司高级经理、美国迪维资本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上海中路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裁、上海科维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优势资本(私募投资)有限公司
总裁,曾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独立董事。现任
优势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创始合伙人及董事长、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吴克忠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吴克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
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吴克忠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经查吴克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正燕(副总经理):男,1973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
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律师职业资格。曾任福建华信会计师事务
所项目经理,福建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福建运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运通星(中国)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福建华
闽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中
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正燕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陈正燕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
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陈正燕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
司股票。经查陈正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祥熙(副总经理):男,1982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管理学
博士。曾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经济与法学系党总
支书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部门负责人,现任中福海
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吕祥熙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吕祥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
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吕祥熙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
司股票。经查吕祥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魏云和(副总经理):男,1966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福州人造板厂
分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分厂厂长;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
员;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
限公司总经理;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木业事业部总经理;广西丰林木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威利邦木业事业部
总经理,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魏云和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魏云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
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魏云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
司股票。经查魏云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志梅(财务总监):女,1971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经济
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级经济师,历任中福海峡(平潭)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志梅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志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
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刘志梅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
司股票。经查刘志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茜(董事会秘书):女,1983 年 2 月出生,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历任中
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茜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茜女
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
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之情形;李茜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李茜女士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23 层
联系电话:由“0591-87871990-116”变更为“0591-87871990-103”
传真:0591-87383288
电子邮箱:lixi@000592.com
陈曦(证券事务代表):女,1984 年 2 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学士
学位。2011 年 7 月进入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中福海
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曦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陈曦
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
市场禁入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之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之情形;陈曦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陈曦女士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23 层
联系电话:由“0591-87871990-100”变更为“0591-878719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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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chenxi@000592.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