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资料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议案一: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任
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相关任职资格后,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崔宏琴女士、傅强先生、江华先生、谢小兵先生、金
蕾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 5 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董
事、3 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对上述 5 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情况进行审查(简
历详见附件)后,未发现其有《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
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
记。
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历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责任项目经理、国投
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股权董事。曾任国投电力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省玉溪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
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股权董事。曾任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等职务。
者保护基金副总经理。曾担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议案二: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
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相关任职资格后,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刘清亮先生、赵红女士、邢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非
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对上述 3 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情况进行审查(简
历详见附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
总数的三分之一,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资格。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计师。现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交通分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委员,
兼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曾任招商局集团审计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部长、法律合
规部部长、审计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等职务。
学教授。兼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曾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中丹学院院长等职务。
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