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30 20:17:4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6-02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与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908 人,代表股份 1,021,079,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9.5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2,898,4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900 人,代
表股份 1,018,181,0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8%。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904 人,代表股份 40,591,8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审议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000,852,5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91%;
   反对 19,633,3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28%;
   弃权 593,6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000,387,0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35%;
   反对 20,103,3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88%;
   弃权 589,1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7%。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002,917,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13%;
   反对 17,854,4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86%;
   弃权 307,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2,429,9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572%;
   反对 17,854,4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852%;
弃权 30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7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97,444,92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97%;
反对 22,565,11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14%;
弃权 396,6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7,630,1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327%;
反对 22,565,1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902%;
弃权 396,6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71%。
股东曾广胜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89,120,4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701%;
反对 31,547,2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96%;
弃权 411,8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998,055,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51%;
反对 22,640,5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73%;
弃权 383,9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7,567,4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782%;
反对 22,640,5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761%;
弃权 383,9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57%。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001,538,0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62%;
  反对 19,067,2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74%;
  弃权 474,1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1,050,4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587%;
 反对 19,067,2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731%;
 弃权 474,1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8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经办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资料进行信息
披露和依程序规定报送有关监管部门及公司存档备查。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宝安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