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6-040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辖区派出所对公司所在地门牌号编制,公司住所拟由“无锡市
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变更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利港路 35 号”
,实
际公司未发生搬迁。鉴于公司住所信息变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以无锡市数据局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4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列氨基酸产业化建设项目”
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本次项
目结项后,由公司开立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
也将一并转入“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列氨基酸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专户,用于支付合同尾款。公司将保留“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列
氨基酸产业化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
尾款、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支付完毕,届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董事
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保证金账户事宜。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
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
;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