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30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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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
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
                               (即 2025
年 12 月 10 日-2026 年 6 月 10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
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
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及时登记。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 2025 年 12 月 10 日-2026 年
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实,前述 1 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发生在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前;核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
相关人员向其传递本次激励计划未公开信息的情况。前述人员在自查期间进行股
票交易均系基于其个人对二级市场公开行情而作出的投资判断,不存在利用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论证过程中已按照上述
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
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
的情形;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
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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