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仪"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科仪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
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 16.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4,29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77,904.58 万元,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82,548.33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现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进
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金额(万元) 额(万元)
心建设项目
式螺杆泵研发项目
合计 82,548.33 77,904.58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或减
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预期效果,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所缺资金,由公司或全
资子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补充。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议程序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