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加气站因道路施工临时停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基本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
鹏飞聚能(安泽)新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泽聚能”)的通知,安泽聚
能名下持有的安泽加气站因 309 国道道路施工临时停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二、 安泽聚能基本情况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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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谷物种植;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
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
快速充电站;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
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玩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润滑
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销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 1,000 100%
安泽聚能主要经营一座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府城镇第五村大黄沟 309
国道南侧处的 LNG 加气站(以下简称“安泽加气站”)。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安 泽 聚 能 总 资 产 1,587.55 万 元 , 净 资 产
安泽聚能总资产、净资产占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比例分别为 1.95%、1.93%;安泽聚能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占公司合并
报表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3.43%、5.13%。
三、 安泽加气站临时停业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根据安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示的《关于 309 国道安泽沁河大桥实施
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决定对 309 国道安泽沁河大桥护栏维修实施临时交通
管制,管控时间预计至 2026 年 7 月 15 日,实行全封闭施工。管制期间,除施
工车辆外,禁止一切车辆及行人通行。因该段道路施工,导致位于山西省临汾
市安泽县府城镇第五村大黄沟 309 国道南侧处的安泽加气站车流中断,安泽加
气站临时停业至道路恢复通车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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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动态跟踪道路封闭及车流恢复进度,具备复业条件后第一时间恢复
运营;停业期间该站按规程落实设备保压、巡检及安全管理。除安泽加气站临
时停业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业务仍正常开展,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陷入
停顿。
四、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业务板块运行正常,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
将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复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