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6-039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完成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
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继续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黑 0104 执恢 731 号
之十一),裁定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被执行人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青宥仟和”)持有的公司股份 9,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88%,其中裁定载
明卖出价格不得低于 4.00 元/股。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
行裁定书》([2025]黑 0104 执恢 731 号之十二)。 裁定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被执
行人青宥仟和持有的公司股份 9,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88%,其中裁定载明卖出
价格不得低于 2.00 元/股。
近日,公司收到青宥仟和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的通知》,在
本次强制执行期间,青宥仟和累计被强制执行 9,7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9888%。本次强制执行后,青宥仟和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 0 股。青宥仟和及其一致行动
人北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道晋商”)、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弘道”)、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弘道天华”)合计持股 49,142,3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95%。
一、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股东名称 执行方式 执行期间 执行均价(元) 执行股数(股) 执行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6 年 6 月 24 日至 3.37 5,500,000 0.5607
青宥仟和
大宗交易 2026 年 6 月 30 日 3.19 4,200,000 0.4281
合计 3.29 9,700,000 0.9888
青宥仟和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来源于 2016 年重组上市时募集配套资金增发的股份。通过
集中竞价强制执行股份的价格区间为 3.29 元/股-3.40 元/股;通过大宗交易强制执行股份的
价格区间为 3.16 元/股-3.25 元/股。
本次强制执行期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青宥仟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青宥仟和 9,700,000 0.9888 0 0
深圳弘道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693,850 2.1095 20,693,850 2.1095
弘道天华 22,935,779 2.3380 22,935,779 2.3380
弘道晋商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12,717 0.5620 5,512,717 0.5620
合计持有股份 58,842,346 5.9983 49,142,346 5.00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3,329,629 5.4364 43,629,629 4.4476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12,717 0.5620 5,512,717 0.5620
二、股东解除质押股份情况
青宥仟和所持的上述股份处于质押状态,随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一并解除质押状态。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目前 占公司
股东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日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所持股份 总股本 质权人
名称 注 日期 期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青宥 2017 年 2026 年 6 月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
否 9,700,000 - 0.9888
仟和 1 月 19 日 24 日-30 日 限公司天津分行
注:上表中“占其目前所持股份比例”一列计算时,以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后股东持有的 0 股为计算基数。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宥仟和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合计占 合计占
持股
累计被质押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占未质
数量(股) 股份比 股本比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 押股份
例(%) 例(%) 合计数量 比例 合计数量
比例(%)
(股) (%) (股)
弘道天华 22,935,779 2.3380 0 0.0000 0.0000 0 0.00 22,935,579 99.9991
深圳弘道 20,693,850 2.1095 10,346,925 50.0000 1.0548 10,346,925 100.00 10,346,925 100.0000
弘道晋商 5,512,717 0.5620 0 0.0000 0.0000 0 0.00 5,512,717 100.0000
合计 49,142,346 5.0095 10,346,925 21.0550 1.0548 10,346,925 100.00 38,795,221 99.9995
三、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青宥仟和所持上述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随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一并解除司法冻结状态。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冻 占其目前 占公司
股东 冻结起始日 解除冻结日
或第一大股东及 结股份数量 所持股份 总股本 冻结执行人
名称 注 期 期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青宥 2022 年 2026 年 6 月 天津市第二中级
否 9,700,000 - 0.9888
仟和 6月6日 24 日-30 日 人民法院
注:上表中“占其目前所持股份比例”一列计算时,以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后股东持有的 0 股为计算基数。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宥仟和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司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 (股) 股份比例(%)
(%)
弘道天华 22,935,779 2.3380 22,935,579 99.9991 2.3380
深圳弘道 20,693,850 2.1095 20,693,850 100.0000 2.1095
合计 43,629,629 4.4476 43,629,429 99.9995 4.4475
四、其他相关说明
执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过此前披露的强制执行数量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