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6-30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其 中 ,通 过深 圳证券 交 易所交易 系统进 行网 络 投票的 时间 为 2026 年6月30 日
为2026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安排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经全体董事推选)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份 731,687,7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385%(相关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方
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542,472,4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817%;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8 人,
代表股份 189,215,2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569%。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代理人共 127 人,
代表股份 69,209,4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8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有表决权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份总数(股)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与会全
体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735,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08%;反对 1,46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17%;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俊律师和戴余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
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