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30 20:10: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6-03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064 人,代表股份 2,276,063,99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5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92 人,代表股份 1,659,671,4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1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72 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051 人,代表股份 860,544,57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0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79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616,392,4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63%。
等。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272,512,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58,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5%。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271,982,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40,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271,729,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50,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
   (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74,312,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22,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8,793,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7965%;反对 1,329,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544%;弃权 422,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9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72,182,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99,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6,663,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490%;反对 1,881,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1,999,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32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57,259,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56,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1,740,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8148%;反对 16,747,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462%;弃权 2,056,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9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08,603,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40,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3,083,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2.1607%;反对 65,720,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6371%;弃权 1,740,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02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72,283,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18,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6,764,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607%;反对 1,861,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164%;弃权 1,918,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3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272,037,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18,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6,517,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321%;反对 2,108,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450%;弃权 1,918,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2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23,272,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73,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07,753,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3.8654%;反对 50,718,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937%;弃权 2,073,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40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153,059,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03,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1,111,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9039%;反对 7,429,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633%;弃权 2,003,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328%。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272,072,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81,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6,552,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361%;反对 2,810,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266%;弃权 1,181,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73%。
  表决情况:同意 2,271,997,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62,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6,478,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275%;反对 2,703,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42%;弃权 1,362,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83%。
  表决情况:同意 2,271,748,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75,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6,229,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985%;反对 3,039,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532%;弃权 1,275,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83%。
  表决情况:同意 2,270,414,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66,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4,894,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3435%;反对 4,382,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093%;弃权 1,266,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72%。
  表决情况:同意 2,272,171,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59,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6,652,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477%;反对 2,733,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76%;弃权 1,159,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47%。
  表决情况:同意 2,272,149,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01,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6,629,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451%;反对 2,712,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53%;弃权 1,201,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97%。
  表决情况:同意 2,271,648,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362,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6,129,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869%;反对 3,053,1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548%;弃权 1,362,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83%。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91,089,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993,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263,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8613%;反对 71,667,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6563%;弃权 3,993,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824%。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91,263,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79,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437,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8823%;反对 71,407,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6249%;弃权 4,079,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28%。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2,196,111,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37,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珠海)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平、李涵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观韬(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会议的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格力电器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