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6-055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四)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18.98
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30 元/
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Q/Q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 为每股的派息额;Q 为扣除已
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 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 P 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回购用途、回购规模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7,500,000 元,不超过 15,000,000 元,同时根据拟回
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250,000 股-500,000 股,
占公司原总股本的比例为 0.26%-0.52%,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
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实施期限
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自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方案自董
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及
时披露回购进展及结果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5 年 12 月 5 日开始,至 2026 年 6 月 26 日结束,实际回购
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 66.29%,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
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26 日,公司此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
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公告编号 是否及时履行
披露义务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2025-120 是
议决议公告
关于以竞价交易方式回 2025 年 12 月 9 日 2025-122 是
购股份方案公告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 2025 年 12 月 15 日 2025-130 是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 2025 年 12 月 15 日 2025-131 是
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6 年 1 月 5 日 2026-001 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6 年 2 月 2 日 2026-002 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6 年 3 月 2 日 2026-007 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6 年 3 月 12 日 2026-008 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6 年 4 月 1 日 2026-009 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6 年 5 月 6 日 2026-037 是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2026 年 6 月 1 日 2026-046 是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对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票价值回归,提升股
票长期投资价值具有积极影响。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
偿债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股
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无法完成股份划转,公司将于上述期限届满前依法注销。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