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决定以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资金总
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2.00 亿元(含),回购股份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60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实施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同时,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536,98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07%,其中
最高成交价为 16.9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