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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山东路桥 股票代码:000498
债券简称:25 山路 Y1 债券代码:524572.SZ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 年)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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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
及信息均来源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山
东路桥)对外公布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等相
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
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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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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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主体名称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Hi-Speed Road&Bridge Group Co., Ltd.
二、公司债券概况
(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代码 524572.SZ
债券简称 25 山路 Y1
债券期限(年) 3+N
发行规模(亿元) 5.00
债券余额(亿元) 5.00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 2.36%
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如发行人行使票
报告期内不涉及
面利率调整权)
调整后票面利率(如发行人行使票面
报告期内不涉及
利率调整权)
起息日 2025 年 12 月 01 日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还本付息方式 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
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每年的 12 月 01 日,如遇法定节假
付息日
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担保方式 -
AAA
发行时主体评级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时债项评级 无债项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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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行人 2025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林存友
注册资本(万元) : 155,244.15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4677 号
股票简称及代码 : 山东路桥(000498)
二、发行人 2025 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
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
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特种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
售;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净利润 334,081.49 万元。
三、发行人 2025 年度财务状况
发行人 2025 年和 2024 年主要会计数据以及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本期比上年同
及财务指标 期增减(%)
总资产 18,236,283.35 16,336,669.23 11.63 -
总负债 13,952,505.64 12,797,739.03 9.02 -
净资产 4,283,777.71 3,538,930.20 21.05 -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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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数据 本期比上年同
及财务指标 期增减(%)
主要由于报告
期内公司持续
加强现金流管
理,坚持激励
与约束并重,
期末现金及现 狠抓“两金”
金等价物余额 尤其长账龄账
款的清收清欠
工作,有效改
善了经营活动
现金流质量所
致。
营业收入 6,856,769.68 7,135,376.44 -3.90 -
营业成本 5,872,166.87 6,192,795.32 -5.18 -
利润总额 382,289.38 365,807.19 4.51 -
净利润 334,081.49 302,268.09 10.52 -
归属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2.57 亿元,
较 上 年 增 加
于报告期内公
司持续加强现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净额
持激励与约束
并 重 , 狠 抓
“两金”尤其
长账龄账款的
清 收 清 欠 工
作,有效改善
了经营活动现
金流质量。
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29.55 亿
元,较上年下
降 39.94% , 主
投资活动产生
-295,473.31 -211,145.41 -39.94 要由于报告期
的现金流净额
内公司南京 EOD
项目、第一达
卡高速路项目
等在建工程按
照计划进度推
进,投入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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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数据 本期比上年同
及财务指标 期增减(%)
年增长,投资
活动现金流出
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净额
资产负债率
(%)
流动比率
(倍)
速动比率
(倍)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均未出现延迟支付到期
利息及本金的情况,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意
愿及偿债能力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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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 25 山路 Y1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运作,发行人、受托管
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债券为 25 山路 Y1。截至报告期末,25 山
路 Y1 募集资金披露用途与最终用途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25 山路 Y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债券代码 524572.SZ
债券简称 25 山路 Y1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具体类
不涉及
型
发行金额(亿元) 5.00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募集资金实际用途 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临时补流情况 不涉及
变更调整所履行的程序 不涉及
募集资金变更及信息披露 -
情况
三、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
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债券为 25 山路 Y1。截至报告期末,25 山
路 Y1 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与约定用途一致、专项账户运行正常,发行人已按照有
关要求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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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
情况
一、公司债券增信措施有效性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 25 山路 Y1 的按时、
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资信维持承诺和救济措施等,形成了一
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
护机制”。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增信措施和偿债保障措施较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没
有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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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5 山路 Y1 不涉及本息偿付的情况。
二、可续期公司债券情况
债券代码 524572.SZ
债券简称 25 山路 Y1
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
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
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
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
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
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年度
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
发行人续期选择权设置情况
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
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
本情况;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
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
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
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
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执行情 报告期内不涉及续期选择权的选择情
况 况。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
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
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
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
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
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
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
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发行人递延付息选择权设置情况
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
日前 10 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
告。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
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
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
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
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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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
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
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
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不涉及递延付息选择权的选择
报告期内递延付息选择权执行情况
情况。
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仍计入权益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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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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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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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我司受托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按照主管机关的相关要求,
未涉及披露相关公告。
二、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投保条款触发情况
针对投资者权益保护,发行人设置了经营维持承诺,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本报告期内,本期债券未触发上述投保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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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 25 山路 Y1 的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行受托管理工作职责,
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国泰海通证券遵照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对
发行人开展了存续期信用风险排查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通过舆情监测、业务提示、回
访等多种方式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
偿付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
义务,报告期内不涉及需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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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国泰海
通证券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
督促发行人按主管机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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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2025 年)》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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