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6-070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投项目“研发运营
展示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该募投
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9 号)同意,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1,881,044 股(含超额配售),每股发行价格
用 19,556,994.8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1,729,269.13 元(含超额配售),截
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008 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F1001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23 年 1 月会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明珠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州长兴绿色支行两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
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目前状态
浙江天宏锂 兴业银行股份有
电股份有限 限公司湖州长兴 352020100109288888 0.00 已销户
公司 绿色支行
浙江天宏锂 中国农业银行股
电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长兴 19125801040007206 1,773,600.11 活期
公司 明珠路支行
合计 - - 1,773,600.11 -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绿色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绿色支行签署的相关《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计划投资 募集资金 项目情况
总额(调整 金额
后)
天宏锂电电池 浙 江 天 宏 锂 电
模组扩产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运营展示 浙 江 天 宏 锂 电
中心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 11,172.93 10,649.60 -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
投项目“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天宏锂
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和“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
项目”延期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将“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延期至 2026 年
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投项目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
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9,141.36 万元调减至 6,914.26 万元,调减的 2,227.1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调整后,原“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原 2,031.57 万元增加至 4,258.67 万元,实施主体仍为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112)。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737,644.07
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
项无异议。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
“研发运营展示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
利息及理财收
调整后计划投 累计投入募集 (含利息和现
益扣除手续费
募投项目名称 资总额 资金 金投资收益)
后净额
(1) (2) (4)=(1)-
(3)
(2)+(3)
研发运营展示
中心项目
六、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费用的控制
和管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
同时,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也产
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七、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773,600.11 元(含利息,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日的银行
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在节余募集资金未
转出前,仍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支付。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对募
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等事宜,募投项目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
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第
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
括利息收入,下同)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2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
额 5%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节余
募集资金超过 200 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及
时披露;节余募集资金高于 500 万元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的,还应当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募投项目“研发运营展示中
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77.36 万元,金额低于 2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
净额 5%,满足豁免董事会审议条件。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九、备查文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