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6-041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 持股 5%以
有限公司 上股东
股)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信华信技术股份有 持股 5%以
限公司 上股东
股)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中房基金(大连) 持股 5%以
有限合伙企业 上股东
股)
浙江金蚂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浙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公开承诺
江远景数字经济产 1,306,268 1.6168% (含权益分派转增
股东
业股权投资合伙企 股)
业(有限合伙)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减持 持数量
减持 减持 减持价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数量 占总股
方式 期间 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本比例
(%)
自本公告
北交所上
披露之日
根据市 市前取得 本公司自
上海云鑫创业投 不高于 集中竞 起 15 个交
资有限公司 403,975 价 易日之后
确定 分派转增 划需要
的 3 个月
股)
内
自本公告
北交所上
披露之日
根据市 市前取得
信华信技术股份 不高于 集中竞 起 15 个交 企业经营
有限公司 403,975 价 易日之后 需要
确定 分派转增
的 3 个月
股)
内
自本公告
北交所上
披露之日
根据市 市前取得
中房基金(大连) 不高于 集中竞 起 15 个交 企业经营
有限合伙企业 403,975 价 易日之后 需要
确定 分派转增
的 3 个月
股)
内
浙江金蚂股权投 自本公告
北交所上
资管理有限公司 披露之日
根据市 市前取得
-浙江远景数字 不高于 集中竞 起 3 个交 经营发展
经济产业股权投 403,975 价 易日之后 需要
确定 分派转增
资合伙企业(有 的 3 个月
股)
限合伙) 内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 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前,均作出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具体内容为:“如果在锁定期届
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结合实际情况审慎作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决定,
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
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
人股票的,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
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根据届时的监管政策要求披露的信息。本企
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
易所集中竟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或国家法律、法规对上述相关内容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四
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在《华信永道(北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
股说明书》所作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
规及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
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告知函》
《信华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告知函》
《中房基金(大连)有限合伙企业减持计划告知函》
《浙江金蚂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远景数字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告知函》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