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 建艺 公告编号:2026-073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诉讼的基本情况
与被申请人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因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室内外装修工程
一标段工程的纠纷,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2024 年 8 月 17 日、2025 年 1 月 22 日、2025 年 2 月 27 日、2025
年 10 月 14 日、2025 年 11 月 5 日、2026 年 1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0)、《关于公司提起重大
诉讼、重大仲裁事项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重大仲裁事
项的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
仲裁、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31)、《关于仲裁、诉讼事项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39、2026-004)。
二、仲裁、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晋民
监 1 号】,主要内容如下:
“二审上诉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赛鼎工程有限公司、晋
中市人民政府、晋中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中市第一人民医
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作出
(2025)晋 07 民再 21 号民事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经审查认为,该裁定
确有错误,应予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
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提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
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
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