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建艺: 关于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30 19:14: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 建艺      公告编号:2026-074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请、深
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
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
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
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债权人珠海正方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向福田企业
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同意进
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与广东融关律师
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庭外重组协调人。截至目前,重组中心已受理庭外重组。根
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本次申请人向重组中
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
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庭外重组事项获得受理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70)。
  近日,公司收到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发来的《关于确定深圳市建艺装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重组协调人的函》,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为重组协调人,负责人为吴嘉。
  二、债权申报
  为明确债权申报的有关事项,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重组协调人就公司
庭外重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
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截至债权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对建艺集团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重组协
调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相关债权人可以向重组协调人申报债权。对于担
保债权以及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重组
协调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
  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10 日(含当日)。
  (三)债权申报方式及联系信息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各债权人通过线上债权申报网址
(https://www.lawporter.com)完成注册并登录平台,选择“我是债权人”栏
目,输入项目编号 2644000006,获取《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
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按照《债权申报指引》及
时申报债权。(如申报过程遇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客服 021-63330300 咨询,
工作时间为工作日 9:30 至 18:00。)
  重组协调人联系人:武律师、王律师
  联系电话:0755-83785693、0755-83786539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 至 12:00,14:00 至 18:00
  工作邮箱:jyjtcz2026@163.com
  工作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槟榔道 8 号建艺集团 4 层建艺
集团
  注:重组协调人审查债权过程中,或将视债权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相关
证据材料或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请各债权人保持通讯畅通。
  (四)特别注意事项
债权人自身权利的行使。
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重组协调人在重组期间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在进入重
整程序后继续有效。
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的表示或承诺,在进入重整程序(如有)后继续有效。
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含当日)。如后续建艺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可以补充申报利息至重整受
理日。
权申报指引。
  三、风险提示
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
适格主体继续申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
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人向重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
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
不确定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
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建艺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