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人事总监、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
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刘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刘明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熟悉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
规则,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明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
合格证明,其承诺将及时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并取得相关证书,在其取得任职资格证明前,由公司董事长全程代行董事会秘书
法定职责。待刘明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合格证明后,将
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刘明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江西)华江大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刘明先生简历
刘明先生,1987 年 9 月生,中国海洋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中信银行青岛分行、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现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中心总经理、青岛海控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际海洋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董家口
智慧木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人
事总监。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
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
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
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