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6-036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
开了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并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内在不低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额度范围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 64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
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2026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淮汽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6-031)及《江淮汽车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3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
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
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