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不适用:公司未
Ergomotion,Inc. 20,000.00 万美元 0.00 万美元 否
预设担保额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Ergomotion,Inc.
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分别申请授
信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总计申请授信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最终以银行审批
为准),授信期限均为 1 年。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
Ergomotion,Inc.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及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提 供担保的 议案》,同 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Ergomotion,Inc. 提供不超 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Ergomotion,Inc.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舒福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首席执行官 唐国海
注册号 38-3742690
成立时间 2005 年 9 月 13 日
主要经营地 6790 NAVIGATOR DRIVE,GOLETA,CA 93117, USA
经营范围 床架的销售与分销
项目 /2026 年 1-3 月
主要财务指标(万美元) /2025 年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759.99 18,754.09
负债总额 16,087.15 14,064.02
资产净额 4,672.84 4,690.07
营业收入 8,434.97 31,154.49
净利润 258.09 508.96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债务人:Ergomotion,Inc.
(2)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不超过美元壹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
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
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
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
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如果公司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公司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
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
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5)保证期间: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无。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债务人:Ergomotion,Inc.
(2)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
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
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
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新增的对外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
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
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
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 万
元,占最近一期(202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2.64%,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且无逾期担
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