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6-035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 176 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管理大楼 3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项兴初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方式等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无法列席本次股东会。
继明,财务负责人张丽军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 票数 票数
(%) (%)
A股 672,943,700 99.4042 3,060,992 0.4521 971,943 0.1437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 票数 票数
(%) (%)
A股 674,123,304 99.5785 2,196,754 0.3244 656,577 0.097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预案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戴日辛律师、周奇律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