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ST 大立 公告编号:2026-043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45 人(代表股东 145 名),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9,572,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258%,
其中: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4,885,6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373%;
据其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4,686,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85%。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共 144 人(代表股东 14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413,58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36%。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329,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6774%;反对 2,222,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7,170,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744%;反对 2,222,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110%;弃权 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6%。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