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下简称“
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未签署授予协议
自愿放弃授予,本次合计拟归属的 5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存在部分重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1.2012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