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
为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尔”或“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迪威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706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
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90,770.5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907,705 手(9,077,050 张)。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7,70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03,193.63 元(不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97,701,806.3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苏公 W[2026]B058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核查意见
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
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工业燃气轮机关键零部件产品精密
制造项目
合计 93,088.00 90,770.50 89,770.18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
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
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
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迪威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
核查意见
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
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丁璐斌 蒋坤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