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5 证券简称:中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债券代码:123272 债券简称:中汽转债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汽研
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限检验中心”)增资 10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 年 5 月 15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中汽研汽
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6〕1167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390,400 张,
每 张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 按 面 值 发 行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0,477,412.20 元。上述资金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6 年 6 月
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
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本次发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
建设项目
合计 103,904.00 103,047.74
注: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30,477,412.20 元,
少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因此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情况进行调整。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季冰雪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
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极限检验中心,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以募集资
金向极限检验中心增资 104,000.00 万元(其中 20,0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增资分次实缴,并于 2028 年底募投项目投产前完成全部增资实缴,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具体相关事宜。增资完成后,极限检验中心注册资本增加至
用作其他用途。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呼伦贝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823413856586
注册资本:8,5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刘学松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上凤湖西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电动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运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9,368,534.99 323,648,729.95
负债总额 84,468,132.57 218,333,779.00
净资产 94,900,402.42 105,314,950.95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0,347,761.80 35,483,487.78
净利润 8,943,713.68 10,414,548.53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极限检验中心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
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
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规定,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极限检验中心、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对包括本次增资涉及的有关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极限检验中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极限检验中心增资 104,000.00 万元(其中 20,000.00 万元计入注册
资本,84,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本次增资分次实缴,并于 2028 年底募投项目投产前完成全部增资实缴,董事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具体相关事宜。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
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
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