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嘉定区惠平路 505 号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16.767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因未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
比例 比例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72,224,890 99.5514 230,400 0.3175 95,000 0.131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项目变更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 4,014,635 92.5024 230,400 5.3087 95,000 2.1889
投入新项目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冠仪、李玲玲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
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