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博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45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
分红 3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1,115,049,468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16,831,56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七、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